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师友·学友行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62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构建全员育人体系,营造师生共融、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16-2017学年继续开展“师友·学友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2016级新生为主要对象,重点围绕班级建设、文明寝室创建、文明素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开展行动,做到“五联五促”,即:学校每一位校领导联系一个教学学院及一个学生班级,促进学院建设;每一个职能部门要联系一个教学学院,促进作风转变;每一个班级要配备一名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一名学生骨干担任班助理,促进班级建设;每一个学生寝室要有一名学生骨干联系,促进寝室文明建设;每一个学生社团要有一名专任教师进行专业指导,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师友·学友行动”是学校的的特色党建活动,学院是活动的责任主体,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学院实际,加强组织动员,积极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方案,督促工作落实。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师友·学友行动”的指导督导。组织人事部、学工部负责对活动的协调沟通,学校办公室(督查室)、纪委(监察处)负责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宣传部负责活动的总结宣传。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学院服务,帮助学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精心制定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各学院要针对学生成长成才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明晰职责分工。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学长及校友的成长经验,采取多种措施,广泛搭建平台,做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
3.注重总结宣传,着力凸显特色。“师友·学友行动”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访两创”等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拓展形式,突出活动实效。要注重加强活动总结,并广泛利用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力争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4.加强考核激励,保障活动开展。“师友·学友行动”是改进学校工作、提升学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理念,特别是要择优选聘班主任,并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学校将适时通报“师友·学友行动”有关情况,交流经验、积极改进,并定期开展评优表彰活动。
附件:校领导、职能部门联系教学学院情况一览表联系表附件.docx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